时间:2024-03-09
广州互联网法院近日生效了一起生成式AI服务侵犯他人著作权判决,这也是全球范围内首例生成式AI服务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生效判决。
这起案件的主角是超级IP——奥特曼。作为全球家喻户晓的动漫形象,奥特曼系列作品在爱奇艺、腾讯、M6米乐APP哔哩哔哩等各大视频网站的热播排名均名列前茅,M6米乐APP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知名度。2013年,奥特曼特摄系列作品被吉尼斯世界纪录认证为“衍生系列剧最多的电视节目”。
奥特曼作品的著作权人圆谷制作株式会社与原告签订《授权证明》,将奥特曼系列形象的著作权独占授权给原告。
原告发现,当要求Tab网站生成奥特曼相关图片时(如输入“生成一张戴拿奥特曼”),Tab网站生成的奥特曼形象与原告奥特曼形象构成实质性相似。原告认为被告未经授权,擅自利用原告享有权利的作品训练其大模型并生成实质性相似的图片,且通过销售会员充值及“算力”购买等增值服务攫取非法收益,前述行为给原告造成严重损害,遂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判决书显示,被告Tab网站的AI绘画功能可根据用户指令生成对应的图片,如用户输入“生成一个奥特曼”,即生成奥特曼形象图片;输入“奥特曼融合美少女战士”,即生成奥特曼身体拼接美少女战士长发形象的图片等。
在司法实践中,著作权侵权的判定一般需要满足“接触”和“实质性相似”两个条件。法院经审理认为,部分案涉生成图片保留了作品这一美术形象的独创性表达,并在多个关键特征与作品具有极高的相似度,构成实质性相似,同时作品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可在各大视频网站进行访问、查阅及下载,在被告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被告存在接触该特摄作品的可能性。原告所提供的、由Tab网站生成的案涉生成图片,部分或完全复制了作品这一美术形象的独创性表达。因此,被告未经许可,复制了作品,侵害了原告对作品的复制权。另外,部分案涉生成图片保留了作品的独创性表达,并在保留该独创性表达的基础上形成了新特征,被告的行为构成对作品的改编米乐M6官方入口。因此,被告未经许可,改编了作品,侵害了原告对作品的改编权。
广州互联网法院强调,我国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数据和算力资源日益丰富、应用场景不断拓展,为开展人工智能场景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技术的飞速发展过程中,服务提供者应当主动积极履行合理的、可负担的注意义务,从而为促进形成安全与发展相济、平衡与包容相成、创新与保护相容的中国式人工智能治理体系提供助益。